网游玩家维权难 想要有懂游戏的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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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从何开始?维权依靠什么?记者在对代表和部分网络游戏玩家进行采访时发现,维权尚处于两难境地,立法和行业管理的严重缺位让玩家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争论1:法律武器如何打造?

过去曾经发生过权益受到损害的网游玩家到运营商公司门口示威的事件,结果引发争执甚至打人事件。而在听闻这一事件并经受了多款网游的兴盛和衰落后,有资深玩家发出感慨:“我们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但是,法律武器是什么?陈舒代表提出玩家和运营商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这是法律维权的基础。可玩家遇到的实际情况却是,在网游开始时所点击同意的条款都是 运营商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玩家只能做是或否的选择。有律师认为,这种“格式合同”的特点是玩家和运行商的不平等和信息不对称,也使得运营商占据了 决定玩家“生死”的主导地位。

网络硬件的欠缺导致玩家无法登录还只是一个小问题,再往深一层次说,有玩家认为,网络游戏运营商就是虚拟空间的造物主,运营商有按照“格式”合同规定的权力决定是否封停玩家的账号,甚至决定何时关闭一款游戏,在此种背景下,玩家的权益如何得到维护?

“拿起法律武器”的首要条件就是立法。不可否认,我国关于专门的网络游戏立法是欠缺的,这与我国的国情有关。对比之下,网游发达的韩国则出台《游戏产业振兴法》等系列法律为网游制定合理的游戏规则。

争论2:虚拟空间居民要在人大中有代表?

说到立法必然要讲到人大工作。现在人大会议还没闭幕,那有没有可能让代表在会上呼吁立法?有网友悲观地表示:“人大代表年纪偏大,没有玩网游的,所以相关立法规范短期内几无可能。”

多数代表对于网游、动漫等领域不甚熟悉,也许代表关注到了网游的危害,但少有代表有相应专业知识,从行业发展的角度上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考量。

于是,在网游呼唤立法规范的同时,一方面,多数代表不熟悉这个领域,符合行业规律的立法也就无从说起;另一方面,相关的管理部门没有专门保障玩家权益的网络游戏管理规定,造成了玩家维权的两难境地。

很自然地,不少网友产生了这样一种观点,网络游戏玩家能否像农民工一样有自己的人大代表,毕竟这个群体现在已是如此庞大。但是,我们反过来考虑一下,玩家的诉求与农民工的诉求有什么不同?是否每一个群体的形成都要有自己的代表?

“答案不得而知,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将网游看作一个行业,那么这个行业的发展需要规范,玩家群体的权益、虚拟的权益应该通过行业规范来保障。”全国 人大代表黄鸿明认为,在专门立法暂时无法实现的情况下,相关管理部门应针对行业发展进行合理规定和约束,在这一过程中既要体现对玩家的保护,也要尽量规避 游戏带来的负面影响。

网游地方法规已进入调研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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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上海正在考虑制定有关网络游戏的地方性法规,欢迎您提出具体建议。”这是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上海市委副主委、市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前天在一位叫富察荣网友的博客上留的言,时间是上午7点54分。

除此之外,邵志清还留下了自己的电子邮箱,希望网友提供更多的案例,并听取网友在网络游戏立法方面的建议。

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13日午后,察富荣(网名)更新了一篇博客《再来一个林则徐》。她只想用自己的所经历的事写写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毒害。

“中国的第二次(实际应该为第三次,记者按)鸦片输入,已经悄无声息地来临。不要以为我是危言耸听,我们需要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禁烟运动,否则我们的大批下一代的希望将埋没在这次毒害中。”博客开头,察富荣便用鸦片战争来形容目前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的现象。

同时,察富荣也认同“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行动”,但她又写道:“这并没有什么成效。”她这里写的“行动”指的是“防沉迷系统”。

“君不见,乌烟瘴气的网吧中,尽是些十五六岁的孩子,叼着香烟,没日没夜地在网游战场上厮杀;君不见,大学生拿着家里给的学费,数以千计地往一个网游帐 号里投钱。”察富荣痛心地写道。博客的最后,察富荣不无悲观地表示:“网游不禁,咱不要娃,好吗?我怕为了一点上网费,娃向我挥刀子;我怕为了我管束娃不 去网吧,娃离家出走;我怕娃不小心接触了网游无法自拔,跑到火车上要飞起来;我怕娃玩网游打架输了,和别人PK,打坏了别人,娃要坐监狱。”

在察富荣更新博客的第三天,令她没有想到的是,邵志清代表竟然看到了这篇博客并留下了自己的电子邮件希望继续交流意见。

为着这短短的却诚心实意的留言,记者找到了邵志清代表。

说起和网友交流的事情,邵志清也表示这很偶然。“两会期间,我经常在网上浏览一些文章,了解一下老百姓比较关注的话题。无意间,我看到了《再来一个林则徐》这篇博客。看得出来,网友察富荣自己也曾玩过网络游戏,并对此也有过迷恋。”

网友察富荣对监管网络游戏提出的建议是:“首先,取消全国所有网吧的合法性。其次,强制国内所有网游必须按时间收费,最低费用不得低于每小时10元钱。”对此,邵志清认为:“她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未免太过于极端。”

“任何一个产业的存在,都具有其合理性。虽然从目前看,网络游戏的负面影响远远超过其正面。但是强制性地禁止一个产业的运营,是不现实的。”

邵志清曾经在大学里做过老师,“我的学生也有很多喜欢玩游戏的”,但并不是每个玩游戏的学生都会沉迷,他还打趣地说:“我自己也玩游戏呢。”

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怎样才能更好地规范网络游戏的发展,邵志清认为:“社会的现象就要靠社会各种力量来制衡。”

“首先要通过国家层面的力量来进行监管。”邵志清认为,作为盈利性质的网络游戏产业,不能仅仅靠自律。只有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通过行政手段,才能使其得到良好的监控。

邵志清表示,上海已考虑制订网络游戏的地方性法规,目前已进入调研阶段。其次,邵志清认为,游戏的开发商、服务提供商以及游戏运营商之间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明确什么样的游戏就是不能生产和流通的。

除此之外,邵志清还建议成立网络游戏协会这样一个第三方组织。行业协会由法律专家、教育专家、游戏经营者等组成网络游戏伦理道德委员会,制定行业规范。 网络游戏测试前应当经过伦理道德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可召集多方对网络游戏产品的内容进行听证,并提出修改意见,听证不通过的,不准上市。

但这些想法的实现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正如邵志清所言:“网络游戏的规范需要一个过程,我们能做的,就是将它的负面作用降低到最小,而不是使其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