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也寂寞(4U社区管理员,从事虚拟经济研究  博客http://gamegroup.blog.sohu.com/):

        北京地区12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北京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圣者(IT撰稿人,从事网络游戏虚拟经济研究  博客http://blog.sina.com.cn/m/shengzhe):

        有关人士分析,根据规定的阐述,所谓网上经营行为包括在公众网站上开店、提供网游代练、销售网游虚拟装备等。所以,凡从事这些行为的店家都须按相关规定申领营业执照。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PK也寂寞:

        是的,北京市的这项规定自出台伊始就引起了激烈的争论,那么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北京的这项条例,将会给虚拟交易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醉步拖刀(虚拟交易活动策划人):

        工作室快缴税了……如果虚拟交易收税的话,C2C网站会大降人气。淘宝这样的网站将会大大降低利润。

深度(从事虚拟交易经营):

        我们工作室尽了纳税的义务那能得到什么权利呢 ?

圣者:

        以前咱们就说到过权利和义务的问题,工作室不怕交税、以什么名义交?交了之后会得到什么权利?交税是不是就证明虚拟交易合法?

Dailler_项(虚拟交易业内人士):

        利润方面不用担心就像5173一贯的做法,收费并不影响整个虚拟交易。一般收费,整个市场价格就会相应的攀升。

杀杀人跳跳舞(游戏工会网站长):

        现在网上交易基本都是手工作坊,真要缴税也是注册公司老板的事情。

PK也寂寞:

        这一条例应该只是对虚拟交易立法化的一个引子,其他的相关法规与政策可能都会从这个引子慢慢进行实施。估计离工作室规范化和合法话也不会远了。

/li司芬克斯(从事虚拟交易周遍服务):

        如果真的出来,做这个行业就会有门槛了,会有很大一批人没办法入行,但是这个政策估计也是施行很难的那种,不久就会石沉大海。

醉步拖刀:

        在中国游戏工作室是灰色行业,说不违法但也触犯法律边缘。如:卫生条件、防火安全隐患、不缴税、破坏游戏公平性等。以后肯定会出专门的条例来管理规范游戏工作室。

五棵树的森林(虚拟交易行业评论人):

        至少让大家看到了一些希望吧,至少表明政府开始正视虚拟交易的存在,开始考虑并且试图把虚拟交易纳入法律轨道。

圣者:

        可是国家现在貌似并不承认工作室这一行当。

PK也寂寞:

        如果真的要求虚拟交易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话,也就必须得承认工作室这一行业,不然办照的时候都没法填写。

五棵树的森林:

        虚拟交易市场越来越大,之前大家一边做一边担心国家究竟是个怎么样的态度。现在至少,国家拿出来的是规定,而不是一纸禁令,那么至少证明我们是有希望漂白的,并非永远只能作为地下的作坊存在。

圣者:

        那回到这个法律条文上,他规定的范围将包括淘宝、易趣这种在网上开C2C小店的商家,那么执法该如何进行呢?

PK也寂寞:

        主要的还是C2C比较不好办一些,在淘宝这样的交易平台上开店的店家,如果都要求办理营业执照的话也不太现实。

五棵树的森林:

        前段时间淘宝某卖家逃税被捕案,说明国家真的想抓不是不可能。

圣者:

        有没有可能是交易网站免费,国家从交易费中扣税呢?

PK也寂寞:

        很有可能,毕竟不能让卖个袜子、销售个Q币也让人家缴税,应该不能直接从店家身上征税,小商家太多了。 

五棵树的森林:

        有可能,收税并不一定要收到工作室头上来,交易网站成交的每笔交易收费中,抽取税款相对更现实一些。

圣者:

        其实海外的网站向来都是有手续费的只是中国没有。 

五棵树的森林:

        5173收费那么高,但是在5173上进行交易的工作室越来越多,说明手续费并不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有巨大流通量的平台才是吸引工作室的关键。收费嘛……只要真的能卖出去,卖得够快,收费就收费咯。

PK也寂寞:

        前期还应该是在那些淘宝这样的网站来实施法规,不过这项条例如果全面实施的话,对交易安全这一块起到的作用还是很大的。虚拟网游工作室的立法因该是最后一块。

Dailler_项:

        其实你们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国家收税了就说明政府有责任了。政府的责任来自舆论,到最后政府要干预的事情就多了。现在关于虚拟交易的投诉、纠纷政府可以不管,但是一但政府收税,政府就有责任去干预,你们自己去想一想做工作室的有几个能说自己是清白的。

五棵树的森林:

        似乎虚拟装备的金币的归属权都没有确定吧,比如WOW那些所有权都是属于BLZ的,如果对WOW交易进行收税,那岂不是代表政府承认WOW装备所有权属于个人?

PK也寂寞:

        恩是的立法就应该对这个行业进行保护和实施惩罚。但应该不能升级到所属权的问题,如果是那样的话,以后也很难实施立法。

安静(虚拟交易市场调研):

        我觉得无论任何法规出台,首先着手的应该是透明化了的网站。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政府,要想把一个法规实施下去。必须先抓典型,先看可实行的方案。起码他们要查点什么、怎么查、用什么方法和什么名义去查,都要和公安机关挂钩起来。所以透明化的东西比较容易先被查。当然,我认为这个被查不是坏事,可以说成先被规范吧。

PK也寂寞:

        其实这项条例给我的感觉更像是政府在投石问路,条例写的不是很明确,只是说从事虚拟交易的个人和单位应当办理营业执照,但并没有指虚拟行业中的某个具体行业。

老郁(虚拟交易策划与市场研究人士  博客:http://laoyuyanxi.blog.sohu.com ):

        游戏道具,官方声明所有权属于他们,按照现实或者说交易的基本原理来说,玩家付钱了,那所有权和使用权都该属于玩家。这与官方的立场是矛盾的。这我想也是游戏官方为什么不能自己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原因,矛盾的两方面:玩家购买后,这个道具到底该属于谁呢?从使用场所上说,也不太符合交易规则。购买后只能在出售者规定的游戏场所使用。这也是个虚拟物品交易的限制所在。像盛大那么多游戏,要是能各游戏按照一定比例通融多好,就如当年秦始皇一统天下。

萍(虚拟交易工作室经营者):

        给你们个最好的例子,就比如你在租了个房子,在租房子期间你买了很多装饰物品,可房主却告诉你,这个东西你只能使用但是必须归我。这不典型的强盗逻辑吗。

安静:

        “萍”所说的这个观点和游戏官方持有的观点就是典型的鸡和蛋的问题。我感觉,除非第三方出台规定,否则这个问题永远也争论不出个所以然来。

五棵树的森林: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现在的游戏运营商是卖虚拟物品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而虚拟交易就是转让这个使用权的过程?

深度:

        那只是地方法规,可能也就是个试点。就它所阐述的内容来看,和工作室关系并不大,看整个虚拟交易环节,工作室处在行业最低端,何况自身经营的种类多、区域分布广,如果从下而上的去抓主管部门费力也不讨好,所以他们就是要办证上岗也是从那些交易网站入手。

PK也寂寞:

        恩是的,政府应该还是想从交易网站入手,估计政府肯定会拿虚拟行业中的某一具体行业来实施此条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出台其他相关法律,慢慢的在把所有的虚拟行业都列入法律范畴之内。

深度:

        还有一点就是上岗证件找谁做呢?各部门的职能范围内好像都不管这事,所以为了利益谁去抓、谁去管还要有待商量呢,而且只是地方法规哦,保守估计一年内没希望。

醉步拖刀:

        我看政府还是想提高虚拟交易的准入门槛增加税收。网游交易市场一年的钱,至少几十个亿。

PK也寂寞:

        政府这次打的招牌是进一步加强网络虚拟交易的安全性,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深度”的意思是这项条例不可能在全国普及化实施是这样的吗?

五棵树的森林:

        短时间内是不用想了,只不过这应该是一个趋势吧——政府表明态度的趋势。

安静:

        普及要经过的步骤肯定非常的多,但是我认为要是北京那边抓出什么效果来了,那普及起来也就不是不可能的了。

职玩社—HOGO(虚拟交易行业市场部总监):

        欧洲国家早就想对这个立法了,可是都立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出台,没有那么容易哦,最早虚拟交易开始的就是韩国游戏吧。

雅哥(《4U主张》电子杂志主编,QQ:20562091 博客http://yaksa007.blog.sohu.com):

        现在貌似没有直接的办理地点吧,大多数的人都办不下来,甚至有的哥们回来直接说,人家说办不了。

PK也寂寞:

        那么这次的条例现在看的话应该是针对哪个具体行业来采取实施的呢?不可能只是一个空头文件吧。“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这个真不好理解了。“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这个明显的倾向于C2C类的平台。

安静:

        照我看应该是针对淘宝等类似网站,单位和个人可以理解成为公开参与网络拍卖的单位和个人,不公开的无从查起。韩国抓的也就是网站。所有交易平台基本都打击了,交易环节也就断了,起码从表面看来是断了。美国那边是没有法律出台、澳洲也没有,这些我都是个人调查出来的结果,就目前看法律规定严的就是英国和韩国。


编者总结:

从讨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工作室还是很希望国家对虚拟交易立法化的,各国政府对虚拟交易立法也都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于涉及的范围太广,实施起来并不顺利。北京的这项地方性条例如果能够达到预想的效果,或是在虚拟交易行业中做出一定的成效,相信不但是对工作室;对整个虚拟行业来说意义都是非常重大的。在此,也希望工作室与虚拟交易行业能够尽快的走向一个新的高度,并被法律认可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