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虚拟交易的“罪与罚”
行业观察 July 12th, 2007很多东西本身并不具有价值,但是当某些人愿意用有效货币购买它的时候,该物品的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就出现了,就像股票、期货,还有今天我们要谈到的网络时代产物:“游戏虚拟物品” 及其交易! 虚拟物品交易,就是存在于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过程中间进行的现实货币和虚拟物品间的购买行为。它包括账号、装备、道具、游戏币等游戏内物品。
由于目前在该领域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交易平台,所以在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问题。以前曾有一篇《网络游戏的罪与罚》,今天我们就说说虚拟交易的“五宗罪与罚”
一宗“罪”:交易物“不纯”
由于木马、盗号、外挂等问题的存在,现行的虚拟交易模式,无论是通过平台还是玩家的私下交易都无法获知交易物品的“纯洁性”。经常会有玩家抱怨他们花了大价钱购买的虚拟物品是通过非法手段、甚至是多次转手的“赃物”,因此被游戏运营官方没收、封号;等受害人再去找卖家,已是人去楼空,哭诉无门!
罪之罚:在网络游戏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实名制”、并且需要运营商后台开通虚拟物品的验证服务。
二宗“罪”:交易人“无信”
因为交易双方在时间、空间等方面的差异和相互不熟悉,卖家会担心物品先行交出后得不到钱,买家也担心现行付款后是否会得到应有的物品;而此类诈骗事件也屡有发生,因此虚拟物品交易存在着“先款后货”还是“先货后款”的困扰。
罪之罚:成熟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可以提供给双方中间担保的服务,但是私下交易的行为就毫无保障可言。同时,在实名制的基础上为交易双方设立信用等级制度,而该数据库最好与银行等机构的信用系统连接。
三宗“罪”:账号不安全
“熊猫烧香”、“灰鸽子”事件已经让我们直观了解如今互联网病毒的猖獗程度,它们往往能通过在电脑上安装木马程序,窃取用户的帐户信息,进而获取非法利益,引起在虚拟物品交易中发生“盗号销赃”和银行账户被盗等一系列问题。
罪之罚:除了游戏运营商、网上银行需要加强密码保护、防火墙、黑客侵入等技术措施的预防之外,还需定期对消费者尤其是初次使用者进行电子信息保护的教育工作;而多方联合管理、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侦破、对犯罪人员的惩处和法律法规的健全才是治标治本的关键!
四宗“罪”:官方封账号
官方运营商为了显示“公平、权威”,经常会采取封号,典型情况如下几种:
* 因虚拟物品有盗号、外挂的嫌疑;
* 通过第三方平台交易,将所需交易的物品交付该平台客服后,遭到游戏官方 无理由封号;
* 游戏运营商无视玩家权益,大面积封号;
在封号的时候速度极快,在几个小时之内,原来的账号就无法登陆、并且被公布在“黑名单”之列;而解封的流程就相当冗长繁琐,不仅要提交各类隐私性材料,客服人员的接待态度也极差。但是,其实许多被封的账号属于“误封”或者“怀疑”阶段;连运营商自己都不能肯定的情况下,怎么能将用户的ID定义为“罪人”呢?
罪之罚:通过行业组织和上级管理单位,为网络游戏及其相关行业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范;企业内部也需加强客福人员的系统培训,尤其使用户服务意识的渗入性教育。
五宗“罪”:遭遇连环局
有些卖家,出售其虚拟物品后,向游戏运营官方申报该物品被盗;官方通过追查后,从买家处没收“被盗”物品归还卖家,然后该卖家故伎重施;多次反复,不但使其获得可观的非法收入,也让众多买家蒙受损失。
罪之罚:运营商、规范的交易平台等建立“黑名单”,将有上述行为的用户公式公告;如掌握其有效的个人信息,应向公安机关等执法机构报案。
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笔者在听到众多玩家诉苦之后的美好愿望。解决的根本是需要国家对这个虚拟物品交易行业的承认、规范和立法。希望,不久的将来能有一个中国版的《游戏产业振兴法案》为华夏大地数亿游戏玩家提供避风港和保护伞。 http://zxbbs.5173.com/showtopic-47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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